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储备区划定及整改补划实施方案》,全面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规范有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完成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全面核实,并按相关要求,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数据库,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数据库,同步做好划定成果报部审核工作。
(一)省级主要工作
明确技术路线,统一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省级技术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完成省级疑似图斑提取,开展督导检查与技术指导;建立周报和月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对市、县提交的方案成果和数据库进行集中审核,负责对提交的划定成果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将通过省级验收后的成果汇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并积极与两部做好沟通汇报。
(二)市级主要工作
1.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做好与省级的密切联系和沟通;负责本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指导、进度督促检查、对县级的技术培训,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规模。
2.论证审核。负责组织对本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核实整改补划情况的全面核实;负责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的论证审核;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的检查汇交等。
3.成果上报。对通过市级论证审核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完成一个上报一个的要求,按时汇总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
(三)县级主要工作
县级是工作推进的主体,负责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工作,统筹做好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的有效衔接,并对成果负责。
1.组织实施。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做好与上级的沟通交流。
2.成果梳理核实。汇总整理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含城市周边情况),包括地类构成、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形成数据表,确保数据准确、详实;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利用三调初步成果,在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中确定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并逐图斑核实举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组织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对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要求的图斑,区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种植植物影响等类型,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3.方案编制。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先行编制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编制要点,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4.数据库建设。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并结合核实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
5.成果上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程、标准和要求自行核查,按时上报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从严保护,补足划优。坚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要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划定成果的核实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等各项工作。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整改补划。
(二)统筹衔接,查清查实。充分利用三调的技术力量和阶段性成果,采取现场核查与内业核查的方式,对存在划定不实、补划不足、改变用途、耕作层造成破坏等问题的,查明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确保调查基础数据真实、划定成果可靠。
(三)协调推进,分步实施。以三调成果数据为基础,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耕地潜力成果,先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核实和储备区划定工作;根据三调工作进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适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按时完成划定成果的上报工作。
(四)统一标准,合理布局。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运用自然资源部下发永久基本农田实地核查软件,对现状地类进行核查,并提供有关的照片、视频等举证信息;依据三调《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调整完善;依据部调整完善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和检查软件,对更新完善后的数据库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衔接;将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合理布局。
三、进度安排
(一)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
1.准备工作(2019年3月-5月)
完成工作组织部署、资料收集整理、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提取、技术培训等内容。
2.问题图斑核实(2019年5月-6月)
各市、县结合当地三调成果实际情况,依据省提取的永久基本农田疑似问题图斑,区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种植植物影响等类型,梳理问题清单,先行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3.方案编制、整改补划及数据库更新(2019年7月-9月)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依据部下发的问题图斑清单,查缺补漏,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按时完成方案编制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
4.市级论证审核(2019年10月)
完成对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和数据库的论证审核,形成市级论证审核意见。
5.省级验收(2019年11月)
对市、县提出的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和数据库进行审核验收,形成省级验收意见。
6.成果汇交(2019年12月底前)
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审核一批”的工作原则汇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
7.复核修改(2020年1月-3月)
根据部复核反馈情况,各市、县完成对整改补划情况的修改完善,并将成果汇交到部,并做好部对我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成果检查工作。
(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
1.准备工作(2019年4月-5月)
完成基础数据资料收集,技术培训,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分析,储备区任务确定等工作。
2.方案编制及数据库建设(2019年5月1日-7月15日)
完成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实地核实、方案编制、数据库建设等基础工作,并对划定成果进行县级自核。
3.市级论证审核(2019年7月15日前)
完成对县级划定成果的论证审核和实地核查工作,审核通过的,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完成一个,上报一个。
4.省级验收(2019年7月30日前)
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各市、县工作成果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5.成果汇交(2019年8月31日前)
通过省级验收后,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审核一批”原则汇交到部复核。部复核不通过的,找出问题,现场对接,直至通过。
四、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碰硬,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将对工作进展缓慢地区重点督导,推进整改。
(二)经费保障。各市、县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落实技术力量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后期管理保障。各市、县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规范标识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营造良好的典论氛围。
来源:山东省自然环境厅